劳务派遣型用工,比拟规范、正当,三者的权利义务比拟明确;由于劳务派遣机构在“三方”关系中“一手托两家”,有利于用人单位所需职员供求选择和各方责、权、利的保障。
北京劳务派遣作为正规就业的必要补充形式,规模较小,但成长很快。在保护劳动者正当权益的前提下,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平衡是一个核心问题,双赢模式才会推动劳务派遣业的进一步成长。
劳务派遣特别受到外资企业、优势企业和国有大企业的欢迎,那么为什么劳务派遣会如斯迅速地蔓延,得到如斯众多用人单位的接受呢?这是因为北京劳务派遣公司有如下好处:
1.有利于低落雇用本钱。经由过程劳务派遣输出员工,雇用事情完全可由劳务公司来实现,或者由劳务派遣公司来实现雇用中的大部分事情,这样能够减少很大一笔雇用开支。
2.有利于低落培训本钱。经由过程劳务派遣输出员工,用人单位能够同劳务公司一起实现新员工的岗前培训事情,而劳务公司也愿意配合此项事情,而在此项事情中用人单位用较少的人力财力就能够实现培训事情并到达事情要求。
3.有利于低落薪酬收入。经由过程劳务派遣输出员工的薪酬低收入,往往用来作为一种激励制度来体现。派遣员工(又称劳务工)颠末尽力事情或事情表示优良的,能够转为正式员工(间接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这也是国家政策的趋势,而在现实用工中劳务工与正式员工人为和福利待遇确切存在差别。劳务工除失常人为、年关双薪及法定的福利外一样平常不享用正式员工的福利及奖励。
4.是正当的一种手段。
5.有利于躲避裁人(特别是用人单位大批量裁人)的危险,一旦用人单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人力资源使用数量上的裁减,如果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必然引起劳动关系的消除,这种消除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在经济补偿方面都有一定的司法强制性划定,而对付劳务派遣职员,用人单位能够用进步管理费或两边商定付出一定的补偿金作为前提与劳务公司在劳务派遣协定中商定由劳务派遣公司去承当由裁人而产生的大部分经济补偿义务,从而到达转移危险的目标。
6.有利于躲避或防备其余劳动保护方面的危险。